门诊慢特病申报流程(在职职工)
一、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首页业务办理®门慢门特申报,根据提示上传材料即可。
上传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申报病种必要的病历、相关检查等资料。如:原发病历资料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病案室印章),病历资料应包含首页、出院记录、诊断证明、辅助检查单、化验单、心电图、MRI片、X光片、CT片报告单复印件等(恶性肿瘤需上传病理报告)。
二、资料上传成功后,请携带纸质材料到所选定的医疗机构医保办由评审医师现场认定,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待遇。
省本级经办机构及评审认定医疗机构咨询电话
河北省人民医院医保办:0311-85988139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医保办:0311-85917070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医保办:0311-66002047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医保办:0311-88603671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医保办:0311-86095298
河北省中医院医保办:0311-69095032
河北省胸科医院医保办:0311-86911095
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医保办:0311-69088580
省本级医保经办机构:0311-85518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