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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门诊报销细则
 
报销 细 则
   一、校医院看病缴费时出示医保卡,2017级新生用校园卡。
   二、校医院门诊报销比例
1.每人每年门诊报销额度为200元×50%,超支部分费用自付。
2.经贸大学校医院门诊进行的输液治疗报销额度为300元×60%,超支部分费用自付。
3. 治疗费,检查费免费
4.从校医院急诊转院的学生(需要校医院医生开具转诊证明):
300元为自费段,1000元封顶报销50%,在专科医院或私立医院看病拿药不予报销。报销形式为学期集中报销一次
    、在校期间办理医保的学生只能在本市医院住院才可报销。
四、异地住院前提为:法定假日期间(如5月1日放假)、教学实习、休学
五.外伤住院的需要拨打意外伤保险报销电话备案
备案电话:83865095

 版权所有 河北经贸大学校医院 2015年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 邮编:05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