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住院的,需要在本人原籍住院才可报销或实习的需要有实习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1、 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盖章)(石家庄市本地住院不用填写此表)(河北经贸大学官网可有下载)
2、 诊断证明(原件)
3、 住院费用发票(原件)
4、 住院费用明细(住院医院盖章)
5、 情况说明(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学院、班级、住院医院名称、病因、住院及出院时间、住院期间是否属于法定假日期间、教学实习期间或休学,本人签字、学院盖章,并注明住院期间是否发放社保卡)
6、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住址不为住院地区的需开具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7、 全部病例复印件(向住院医院要求开取)
8、 在本市住院,住院前直接出示社保卡可直接报销。没有社保卡的办理临时社保卡住院。
9、 意外伤住院的必须拨打意外伤保险报销电话备案,备案电话:0311-83865095
10、 外地实习学生生病住院需要实习单位证明及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学生医保办公室):0311-8765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