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院概况
通知动态
规章制度
医保工作
医学会工作
办事指南
党建工会
科普宣传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热点文章
· 校外门诊费用报销流程 [11-18]
· 联系我们 [11-18]
·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大中专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的通知 [09-11]
· 2020年河北经贸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管理办法 [09-11]
· 异地住院登记表(新) [11-28]
· 组织结构 [04-23]
· 医院简介 [04-23]
·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 [06-08]
首页 > 通知动态
大学生异地住院报销需用材料
 
(在异地住院的,需要在本人原籍住院才可报销或实习的需要有实习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1、   石家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异地住院信息登记表(盖章)(石家庄市本地住院不用填写此表)(河北经贸大学官网可有下载)
2、   诊断证明(原件)
3、   住院费用发票(原件)
4、   住院费用明细(住院医院盖章)
5、   情况说明(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学院、班级、住院医院名称、病因、住院及出院时间、住院期间是否属于法定假日期间、教学实习期间或休学,本人签字、学院盖章,并注明住院期间是否发放社保卡)
6、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住址不为住院地区的需开具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7、  全部病例复印件(向住院医院要求开取)
8、  在本市住院,住院前直接出示社保卡可直接报销。没有社保卡的办理临时社保卡住院。
9、  意外伤住院的必须拨打意外伤保险报销电话备案,备案电话:0311-83865095
10、 外地实习学生生病住院需要实习单位证明及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学生医保办公室):0311-87656888

 版权所有 河北经贸大学校医院 2015年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 邮编:05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