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院概况
通知动态
规章制度
医保工作
医学会工作
办事指南
党建工会
科普宣传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
医院简介
组织机构
医生介绍
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教职工医保
学生医保
党建工作
工会园地
站内搜索
热点文章
·
校外门诊费用报销流程
[11-18]
·
联系我们
[11-18]
·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大中专生享受医保待遇时间的通知
[09-11]
·
2020年河北经贸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管理办法
[09-11]
·
异地住院登记表(新)
[11-28]
·
组织结构
[04-23]
·
医院简介
[04-23]
·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
[06-08]
首页
>
办事指南
门诊就医及报销注意事项
发生在校医院的门诊费用才可报销。
在校医院直接出示医保卡即可
1.每人每年门诊报销额度为200元×50%,超支部分费用自付。
2.经贸大学校医院门诊进行的输液治疗报销额度为300元×60%,超支部分费用自付。
3. 治疗费,检查费免费
4.从校医院急诊转院的学生(需要校医院医生开具转诊证明):
300元为自费段,1000元封顶报销50%,在专科医院或私立医院看病拿药不予报销。
版权所有 河北经贸大学校医院 2015年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 邮编:050061